工资算法
发布日期:2006-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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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2006年4月工资发放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05年10月1日起正常晋升职务(岗位)工资档次(俗称大年加工资)的教师,在个人工资单 A套 工资(C)部分变动;B套 30%津贴(+)、教师10%(+)部分变动,另 B套 其他2部分为补发的7个月工资。
工资单中检验方法如下:(4月工资单中 工资+30%津贴+教师10%)-(3月工资单中 工资+30%津贴+教师10%)*7个月=4月工资单中其他2
2.2006年4月起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因此,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根据新的缴费基数也有相应的变动。
3.其他相关教师工作量变动等个别调整。
4.若有疑问请与人力资源中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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