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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中学高级教师完成专题研修分情况通知
发布日期:2014-04-02    作者:

全体中学高级教师:

    根据“十二五”教师培训要求,每位中学高级教师在完成面上教师36学分外,还须完成“中高专题研修”18分,现将我处掌握的情况梳理如下,请每位高级教师核对。

中学高级教师“专题研修”学分可以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抵冲”:

1.在省市级以上(含)杂志发表论文的,可获得18学分;

2.在区级杂志发表3篇论文的,可获得18学分;

3.参加区级及以上教育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可获得18学分;课题组成员完成相关研究内容的,可获10学分。

4、参与市级共享课程开发并立项的,可获得18学分;

5、参与区级培训课程的开发并实施的,且有完整的授课讲义,课时数在20课时以上的,可获得18学分;

6、参与教材编写,字数不少于1万字的,可获得1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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