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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五培训相关政策说明及完成课程评价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6    作者:

全体教师:

十二五培训已近尾声,为便于大家能按时完成规定学分,特将相关政策作再一次说明。

一、市级培训学分(5分)

总共须完成5分,其中师德2分,知识与技能3分。师德与知识技能分不能互冲。若市级总分为6分,但师德1分,知识与技能为5分,视作未完成市级培训。(市级相应模块分有多,可抵冲入区)

二、区级培训学分(13分)

总计须完成13分,不分模块。另我校2011学年度的班主任可自行在此基础上加2分(即平台中区级分仅需11分即可)。

三、校级培训学分(18分)

总计须完成18分,其中师德8分,实践体验10分。各位教师只须根据学校安排完成相应作业及平台上对课程的评价即可。截止20143月,已完成师德3分,实践体验5分,总计8分。

四、中学高级教师学分(18分)

中学高级教师在以上市、区、校36分完成外,还须完成18分。

五、其他说明

1.校级正副职完成市暑期培训及干训(市、区及中学高级学分全抵冲“5+13+18分”)。

2.高一层次学历培训即研究生培训(市、区及中学高级学分全抵冲“5+13+18”分)

 3.市名师后备学员(市、区及中学高级学分全抵冲“5+13+18”分)

 4.干训班即中层干部(冲区级及中学高级全部学分“13+18”,须另行完成市5分)

 5.市德育基地班学员(冲区级全部学分“13”,须另行完成市5分及中学高级18分)

 6.区名师工作室学员(冲区级全部学分“13”,须另行完成市5分及中学高级18分)

六、个人完成学分情况查询及课程评价操作说明(见附件)


学分查看及课程评价操作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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